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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监理)远洋城I地块房地产项目
报建编号: 121072120100026
招标备案号:塘监招公2010—063
监理招标公告
津建交塘沽监理[2010] 063号
1
招标条件
  本招标项目 远洋城I地块房地产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许可[2010]197号 批准建设,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普利达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,项目总投资为 177590 万元,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普利达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,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。
2
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
项目概况:远洋城I地块房地产项目工程,建筑类型:住宅,总用地面积:60038.9㎡,本次招标建筑面积:213503.45㎡。结构类型:框剪结构,地上最18—34层,地下1-2层,地下基坑深度:-10.6米。
2.2
工程建设地点:塘沽区胡家园街五十间房
2.3
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:
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。招标范围:建设单位所发相关资料中规定的全部内容,包括土建、装修、给排水、电气电力及照明、弱电、通风、消防、空调、电梯等,对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及竣工验收的质量、投资、进度、安全进行全面控制。详见招标文件。    
2.4
工期要求:2010年08月28日 至 2011年12月31
2.5
工程质量要求: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
3
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
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:
一标段:资质: 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, 资格:  1、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;2、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;3、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、总监驻场代表、安全总监各1名,均应为本单位职工,总监及驻场代表均用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,安全总监须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或单独配置;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(总监不得有“在施工程”记录),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;4、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;5、总监驻场代表、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、市自治区、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。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;6、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“有投标资格”的IC卡;7、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《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》;8、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》 , 9、总监及总监代表必须具备《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》,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
3.2
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
3.3
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。
4
投标报名方式
 
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:
4.1
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,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(原件)、进津备案通知书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。(如果联合体报名,请携带联合体协议) 到 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 1558 号二楼招投标交易中心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(窗口)报名电话: 022-25866136报名。
4.2
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。
5
投标报名截止时间
5.1
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:2010年08月04日16时00分(北京时间)。
5.2
招标公告发布时间:2010 年7月29日 至2010 年8 月4 日16:00
6
招标文件的获取
6.1
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,请于2010年08月04日2010年08月10日 (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8 时30 分 至12 时00 分, 下午 13 时30 分 至16 时00 分(北京时间),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(原件)和单位介绍信,前往天津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 获取招标文件。
6.2
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,售后不退。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,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(不记利息)。
6.3
招标文件需邮购的,另加手续费(含邮费)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。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(原件)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盖公章)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(复印件盖公章)和单位介绍信(原件),以及邮购款(含手续费)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。
项目建设单位:天津普利达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赵新强(印鉴)

联系人:仝晓兰 电话:13102189390
招标代理机构: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(公章)
法定代表人:徐钢(印鉴)
办公地址: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F座南楼4层

邮政编码:300384 联系人:张劲、王心 电话:13920586665、13702034766
传  真:23708721
日期:2010年7月28
违法违规举报:
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,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,扩大本企业的影响,经查实,将消其投标资格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、虚假招标、围标、陪标、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,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:天津市塘沽区建设管理委员招投标管理科
电话:65270674、65270670传真:25851229
受理单位地点: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
受理负责人:孙国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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